为进一步加强初等教育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决策事项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院的进程,更好地推进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决定在我院实行院务公开制度。
一、学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 推行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心全意依靠教师办学,努力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积极拓展教师参与学院管理的渠道;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学院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促进学院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二)推行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3、坚持真实有效的原则;
4、坚持简易方便的原则。
二、 学院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与具体责任人
(一)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规章制度以及重大改革方案、改革措施的制定及实施情况。(责任人:张永明)
(二)师资队伍建设。人才的引进和任用;教师考核;各种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进修访学;人事调动。(责任人:张永明)
(三)教学工作。教学任务安排和教学工作量;教学检查情况通报;教学立项、成果申报;各种教学奖励的评选、推荐。(责任人:鹿凤琴)
(四)科研工作。学科建设规划的制定及实施;科研团队建设;科研课题申报推荐;科研设备购置计划申报。(责任人:姚鹏)
(五)财务工作。年度收支情况报告;教学经费使用情况;差旅费;人员经费使用情况;学生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责任人:张永明)
(六)学生工作。院学生会、团委主要干部选拔任用;党员发展;各种评优及奖惩;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学生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勤工俭学。(责任人:张惠玲)
三、学院院务公开的形式
院务公开要根据公开内容的性质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
(一)通过召开学院教师大会进行院务公开。
(二)通过党政会议、教学工作委员会、学生会及党团基层组织等形式通报相关内容。
(三)通过学院网站、QQ群等方式实施公开。
四、学院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为保证把院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院党总支委员、办公室主任、部分教师代表组成。
五、本实施意见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