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管理制度 >> 正文
管理制度
实训室管理制度
来源: 点击: 录入时间:2020/03/31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实训室管理制度汇编

 

 

201611月(修订)

 

 

目    录

微格教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2

录播教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3

艺术实训中心管理员工作职责... 4

艺术实训中心管理规定... 5

艺术实训中心奥尔夫音乐实训室管理制度... 7

艺术实训中心儿童卫生保健实训室管理制度... 8

艺术实训中心钢琴实训室(小琴房)管理制度... 9

艺术实训中心画室管理制度... 10

艺术实训中心蒙台梭利实训室管理制度... 11

艺术实训中心声乐教室管理制度... 12

艺术实训中心书法教室管理制度... 13

艺术实训中心数码钢琴教室管理制度... 14

艺术实训中心舞蹈教室管理制度... 15

艺术实训中心综合音乐教室管理制度... 16

微格教室使用与管理办法... 17

录播教室管理办法... 19

 


 

微格教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微格教室是对师范生进行教学技能训练的重要场所,是学校教育信息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对管理人员有着较高的要求。

一、设施管护

1.管理员要保证微格教学设备的安全,不得外借或挪作它用。

2.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和软硬件维护,对设备故障尽量做到早发现、早排除。

3、微格教学系统中的电子电器设备易受季节和天气的影响,管理员要注意防静电和雷电工作,保障设备和使用人员的安全。

4、对不能自主排除的故障要及时报告电教科科长。

二、使用管理

1.严格按照教务处下发的课程安排表为全校教法课教学提供服务;临时联系使用者要提供书面使用申请,并报电教科科长同意。

2.微格教学系统承担全国普通话测试的任务,测试期间,由教务处负责教法课的调整工作,管理员配合学校语委做好测试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并在测试结束后及时恢复到初始状态。

3、督促教师做好使用记录,并于学期末整理汇总。

三、信息化推广

信息化推广工作是每个电教工作者的共同职责,微格教室管理员要在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鼓励并指导师生学会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培养师范生的信息技术素养。


 

录播教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录播教室是精品课程、网络课程等视频教材录制专门场所,是学校教育信息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对管理人员有着较高的要求。

一、设施管护

1.管理员要保证录播教学设备的安全,不得外借或挪作它用。

2.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和软硬件维护,对设备故障尽量做到早发现、早排除。

3.录播教学系统中的电子电器设备易受季节和天气的影响,管理员要注意防静电和雷电工作,保障设备和使用人员的安全。

4.对不能自主排除的故障要及时报告电教科科长。

二、使用管理

1.录播教室实行预约使用的管理办法,原则上由使用者所在院系的教学秘书提前到信息中心联系,并提供书面使用申请,管理员接到电教科科长通知后提供服务。

2.由于录播教学系统有着较强的技术性,管理员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同时,还要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及时处理录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熟悉环境、试用设备是正式录播之前的必要环节,管理员要提醒教师提前一天到录播教室试用课件、进行试录。

4.督促教师做好使用记录,并于学期末整理汇总。

三、信息化推广

信息化推广工作是每个电教工作者的共同职责,录播教室管理员要在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鼓励并指导教师学会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促进学校教育信息化的发展。

 

 

 

艺术实训中心管理员工作职

一、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岗位职责,热心服务教学和师生。

二、严格执行《艺术实训中心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实训室管理工作。

三、努力掌握基础理论和管理技能,熟悉实训设备配置及其性能,熟练掌握设备操作维护技术,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四、依照课表及时开门锁门,上课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上课、实训过程中应经常巡视,检查师生是否遵守实训制度,及时为师生排除仪器设备故障。

五、做好在中心举行的各种活动的准备、接待及服务工作;督促主办单位和授课教师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维护教学、实训秩序。

六、认真做好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护保养工作,对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协助有关部门解决。

七、组织学生做好实训中心内的清洁卫生,负责督促使用单位和授课教师及时做好实训室卫生清洁和设备设施状态的复原工作。

八、认真做好实训中心的安全防范工作,特别要注意防火、防水、防触电、防盗,防踩踏,确保实训中心内人员和各项设备设施安全无损;教学实训活动结束后,检查实训室所有设备的使用、关闭情况,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九、如遇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要及时组织师生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十、督促师生严格遵守艺术实训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对违犯行为及时制止、提出批评警告,发生事故或重大事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十一、负责收集和保管实训室资料,按时填写实训室使用记录和例行检查纪录,将有关管理数据按周统计,每月向信息中心办公室上报情况。


 

艺术实训中心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校艺术实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举行全校性艺术类课程教学、艺术技能实训、美术、书画作品展览、学术报告等大型活动场所。为合理高效利用教学资源,规范管理,明确责任,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中心”由信息技术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负责内部运行管理、设备维护及技术支持,任何单位使用实训室必须服从“中心”管理,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条各功能实训室主要承担各学院艺术类教学、实训活动;美术馆主要承担校级大型书画作品展览;演播厅主要承担学院、部门的学术报告、艺术类展演等活动;钢琴实训室(小琴房)主要承担全校艺术类学生的课外钢琴技能练习。“中心“原则上不接待校外和个人活动。

第四条各功能实训室教学实训活动依照教务处提供的课表进行安排,临时性使用要在信息中心办理使用审批手续;艺术类学生凭本人学生证办理钢琴实训室(小琴房)使用手续;演播厅使用实行申请审批制,美术馆原则不承担学院、社团、班级和校外展览活动。

第五条各功能实训室和演播厅依照各自具体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条实训中心内严禁从事任何违法、违纪活动。各类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和工作生活秩序。

第七条进入艺术实训中心人员必须文明活动,自觉维护教学秩序和卫生。不得带食品、饮料入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严禁随意粘帖、乱涂乱画;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中心全部区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严禁私接乱拉电源、严禁携带宠物入内;活动外租的设备和购买的舞台气氛渲染等物品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经“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实训室所有设施、设备、教学用具不外借;不得私自移动、拆卸或带出;使用者要爱护各种设备和教学用具,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使用单位和使用者负责赔偿。

第九条艺术实训中心管理人员有责任、有权对任何违犯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对因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由学校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学校教务处、保卫处要定期对艺术实训中心管理运行、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艺术实训中心奥尔夫音乐实训室管理制度

该实训室是对学生进行表演、歌唱、演奏、即兴创作训练活动的专用教室。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请使用者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教师使用时依照课表安排在管理员处领取钥匙上课,填写使用记录,课后交还钥匙。

二、授课教师负责上课期间本教室的财产和学生管理,清洁工作由任课教师安排学生打扫完成。

三、禁止穿高跟鞋进实训室(必须穿鞋套),禁止下雨天带雨伞进实训室。

四、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教室;严禁在墙壁、窗帘、教具、地面上涂抹乱画、贴双面胶;不准在实训室内剪指甲。

五、严禁在画室内吸烟、焚烧废纸、随地吐痰、丢弃废物、使用蜡烛、蚊香等,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六、要按规定程序使用仪器设备,爱护室内设施和用具,使用后要及时清点、归位;任何教师和学生个人不准私自将教具带出教室,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课后离开教室时,值日生清理本节课垃圾,授课教师负责检查设备,关好室内灯光、电源设备和门窗。

 

 

 

艺术实训中心儿童卫生保健实训室管理制度

实训室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实训和教育科学研究的场所,进入实训室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该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教师使用时依照课表安排在管理员处领取钥匙上课,课后交还钥匙,授课教师要及时填写实训室使用记录本。

二、授课教师负责上课期间本教室的财产和学生管理,清洁工作由任课教师安排学生打扫完成。

三、禁止穿高跟鞋进实训室(必须穿鞋套),禁止下雨天带雨伞进实训室。

四、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教室;严禁在墙壁、窗帘、教具、地面上涂抹乱画、贴双面胶;不准在实训室内剪指甲。

五、严禁在画室内吸烟、焚烧废纸、随地吐痰、丢弃废物、使用蜡烛、蚊香等,要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六、使用前要检查教具是否有损坏,多媒体是否运行正常,若有异常情况,应报告上课老师和管理员。

七、材料和作品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管理要规范,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腐蚀、防碎裂等。

八、要按规定程序使用仪器设备,爱护室内设施和用具,使用后要及时清点、归位,物品要定橱定位;任何教师和学生个人不准私自将教具带出教室,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九、课后离开教室时,值日生清理本节课垃圾,授课教师负责检查设备,关好室内灯光、电源设备和门窗。

 

艺术实训中心钢琴实训室(小琴房)管理制度

琴房是进行教学和学生练琴的场所,钢琴是重要的教学工具,为合理高效地使用琴房,保证良好的环境和学习秩序,琴房使用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   本实训室实行流动管理。

二、   教师使用时依照课表安排在管理员处领取钥匙,并填写使用记录,课后交还钥匙。

三、学生使用时在四楼管理员处预押学生证,填写使用记录,领取钥匙,练琴结束后交还钥匙,退回证件。

四、为兼顾其他使用者,学生一次练琴时间不得超过50分钟。

五、请按正确规范的方法使用乐器,严禁打砸、用力过猛,损坏键盘。

六、严禁私自配换琴房钥匙、擅自搬动钢琴;禁止将食品、饮料带入琴房;不得在钢琴上放置水杯。

七、保持琴室卫生清洁,严禁在钢琴、墙壁乱写乱画、吸烟、随地吐痰、丢弃杂物。

八、在练琴时间内,严禁将其他人员带入琴房。练琴结束离开琴房要关好电源、锁好门窗。

九、进入琴房后要先对设备(钢琴、琴凳、镜子、墙面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员,否则视为使用者所为。

十、严禁教师和学生在琴房给私人学生上课或练琴。

十一、使用者对本实训室财产负直接责任,凡违反使用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按设备价格加倍赔偿。

 

艺术实训中心画室管理制度

画室是从事美术教学、创作活动的专用教室,实行流动管理。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请使用者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教师使用时依照课表安排在管理员处领取钥匙上课,填写使用记录,课后交还钥匙。

二、授课教师负责上课期间本教室的财产和学生管理,清洁工作由任课教师安排使用画室班级学生打扫完成。

三、画室要保持安静,不得在画室内嬉闹、喧哗,共同营造良好的艺术氛围。

四、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教室;严禁在墙壁、窗帘、画具、地面上涂抹乱画。

五、严禁在教室随地吐痰、丢弃废物、烧水、就餐;不得泼洒颜料、废水,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六、严禁在画室内吸烟、焚烧废纸、使用蜡烛、蚊香等。

七、要按规定程序使用仪器设备,爱护室内设施和用具,用完后要自觉整理好相关画材用具;器材物品,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挪用、带出。

八、课后离开教室时,值日生清理本节课垃圾,授课教师负责检查设备,关好室内灯光、电源设备和门窗。

九、严禁教师在画室给私人学生上课,不得开展与教学无关的其他活动。

十、使用者对画室设备安全负直接责任,凡违反使用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按设备价格加倍赔偿。

 

 

艺术实训中心蒙台梭利实训室管理制度

实训室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实训和教育科学研究的场所,进入实训室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该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教师使用时依照课表安排在管理员处领取钥匙上课,课后交还钥匙,授课教师要及时填写实训室使用记录本。

二、授课教师负责上课期间本教室的财产和学生管理,清洁工作由任课教师安排学生打扫完成。

三、禁止穿高跟鞋进实训室(必须穿鞋套),禁止下雨天带雨伞进实训室。

四、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教室;严禁在墙壁、窗帘、教具、地面上涂抹乱画、贴双面胶;不准在实训室内剪指甲。

五、严禁在画室内吸烟、焚烧废纸、随地吐痰、丢弃废物、使用蜡烛、蚊香等,要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六、使用前要检查教具是否有损坏,多媒体是否运行正常,若有异常情况,应报告上课老师和管理员。

七、材料和作品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管理要规范,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腐蚀、防碎裂等。

八、要按规定程序使用仪器设备,爱护室内设施和用具,使用后要及时清点、归位,物品要定橱定位;任何教师和学生个人不准私自将教具带出教室,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九、课后离开教室时,值日生清理本节课垃圾,授课教师负责检查设备,关好室内灯光、电源设备和门窗。

 

艺术实训中心声乐教室管理制度

声乐教室是从事声乐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请使用者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本教室实行流动管理。

二、教师使用时依照课表安排在管理员处领取钥匙上课,填写使用记录,课后交还钥匙。

三、授课教师负责上课期间本教室的财产和学生管理,日常清洁工作由任课教师安排上课学生打扫完成。

四、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教室;严禁在教室乱涂乱画、随地吐痰丢弃废物;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清洁。

五、严禁在室内使用明火,如吸烟、使用蜡烛、蚊香等。

六、禁止在室内嬉戏和追逐打闹、碰撞和倚靠壁镜,防止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七、禁止触摸电源开关插座和电器,注意用电安全。

八、下课离开教室时,由授课教师负责检查设备,关闭电源、音响、灯光、关好门窗。

九、严禁教师在实训室给私人学生上课,不得开展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十、使用者对设备安全负直接责任,凡违反使用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按设备价格加倍赔偿。

 

 

 

艺术实训中心书法教室管理制度

书法教室是从事书法教学活动的专用教室,实行流动管理。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请使用者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教师使用时依照课表安排在管理员处领取钥匙上课,填写使用记录,课后交还钥匙。

二、授课教师负责上课期间本教室的财产和学生管理,清洁工作由任课教师安排上课学生打完成。

三、入室即静,有序入座,创设一个安静清雅的书法学习环境。

四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教室;严禁在教室乱涂乱画、随地吐痰丢弃废物;避免墨汁外溢、泼洒,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清洁。

五、严禁在室内吸烟、使用蜡烛、蚊香等。

六、禁止在室内喧哗打闹、嬉戏和追逐碰撞,防止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七、老师要按规定程序使用仪器设备,学生不得使用;器材物品,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挪用、带出。

八、课后离开教室时,值日生清理本节课垃圾,砚内不得留残墨;授课教师负责检查设备,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九、严禁教师在实训室给私人学生上课,不得开展与教学无关的其他活动。

十、使用者对设备安全负直接责任,凡违反使用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按设备价格加倍赔偿。

 

 


 

艺术实训中心数码钢琴教室管理制度

数码钢琴教室是进行琴法集体课教学和其他音乐教学的重要场所, 数码钢琴是重要的教学设备;为保证正常教学,发挥设备应有的作用,请使用者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本实训室实行流动管理。

二、教师使用时依照课表安排在管理员处领取钥匙上课,填写使用记录,课后交还钥匙。

三、授课教师负责上课期间本教室的财产和学生管理,日常清洁工作由任课教师安排上课学生打扫清洁。

四、数码钢琴教室的所有活动应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教师和学生必须熟悉设备的各种功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确保正确安全使用设备。

五、数码钢琴教室的相关设备应轻拿轻放,注意爱护、不得损坏;可用洁净软布清洁,避免阳光直晒,无课时间要拉上窗帘。

六、数码钢琴教室所有设备由专业人员日常维护,严禁私自拆卸、搬动室内设备,禁止将教学设备、配件等带出教室。

七、学生练琴结束要关闭电源,遮盖好琴罩,授课结束,由授课教师负责检查设备,关闭总电源,锁好门窗。

八、保持室内卫生清洁,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教室;严禁在教室乱涂乱画、随地吐痰;丢弃废物。

九、严禁教师在实训室给私人学生上课或练琴,不得开展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十、使用者对设备安全负直接责任,凡违反使用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按设备价格加倍赔偿。

艺术实训中心舞蹈教室管理制度

舞蹈教室是从事舞蹈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请使用者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本教室实行流动管理。

二、教师使用时依照课表安排在管理员处领取钥匙上课,填写使用记录,课后交还钥匙。

三、授课教师负责上课期间本教室的财产和学生管理,日常清洁工作由任课教师安排上课学生打扫清洁。

四、进入舞蹈教室必须更换舞鞋或室内鞋,不得穿室外鞋或光脚进入。

五、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教室;严禁在教室乱涂乱画、随地吐痰丢弃废物;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清洁。

六、严禁携带尖锐物、颗粒物、化学药水和有毒、有害物品进入舞蹈教室。

七、严禁在室内使用明火,如吸烟、使用蜡烛、蚊香等。

八、禁止在舞蹈功厅内嬉戏和追逐打闹、碰撞和倚靠壁镜,防止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九、禁止触摸电源开关插座和电器,注意用电安全。

十、下课离开教室时,由授课教师负责检查设备,关闭电源、音响、灯光、关好门窗。

十一、严禁教师在实训室给私人学生上课,不得开展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十二、使用者对设备安全负直接责任,凡违反使用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按设备价格加倍赔偿。


 

艺术实训中心综合音乐教室管理制度

综合音乐教室是从事音乐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请使用者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本教室实行流动管理。

二、教师使用时依照课表安排在管理员处领取钥匙上课,填写使用记录,课后交还钥匙。

三、授课教师负责上课期间本教室的财产和学生管理,日常清洁工作由任课教师安排上课学生打扫完成。

四、学生有序进入教室,按老师指定的位置就坐,不得随意更换座位,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喧哗、随意走动、嬉戏打闹。

五、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教室;严禁在教室乱涂乱画、随地吐痰丢弃废物;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清洁。

六、严禁在室内吸烟、使用明火、蜡烛、蚊香等;禁止触摸电源开关插座,注意用电安全。

七、请正确使用器材设备,上下合唱台脚步要轻,注意安全;学生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意弹奏钢琴操作电器音响设备。器材物品,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搬动、带出。

 

八、下课离开教室时,学生自觉按要求摆放整齐设备;授课教师负责检查设备,关闭电源、音响、灯光、锁好门窗。

九、严禁教师在实训室给私人学生上课,不得开展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十、使用者对设备安全负直接责任,凡违反使用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按设备价格加倍赔偿。

微格教室使用与管理办法

微格教室是对师范生进行教学技能训练的重要场所,为了更好的服务教学,简化使用程序,提高微格教室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微格教室的预约

1.微格教室的使用需提前预约,集中时间使用。各院系教学秘书负责本院系微格教室的预约工作。

2.教学秘书根据相关课程的教学进度提前一周到信息技术教育中心办公室进行预约。

3、教学秘书预约的申请,经信息技术教育中心审核通过后,任课教师按预定时间使用。

二、微格教室使用的注意事项

1.每个学生的试讲时长掌握在10分钟为宜,最长不超过15分钟。教师在学生撰写教学设计时就要提出时长要求。

2.每次试讲结束,教师要组织学生进行观摩分析,然后再次组织试讲活动。每个班级使用微格教室进行试讲以2次为宜,最多3次。

3、我校微格教室配备了先进的多媒体教学及教学录播系统,要求学生使用交互式电子白板进行板书,不得使用粉笔。教师要鼓励学生设计和制作多媒体课件进行试讲活动。

4、使用微格教室教学之前,各院系指导教师应和管理员联系,协商确定人员时间,对录制者(学生)进行必要的培训(每个教室培训1-2名录制人员)。

5、微格教室使用前,应由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分组。使用微格教室时学生在教师的带领下分组进入微格教室。无关人员不得在微格教室逗留、围观。

6、在微格教室现场听课的学生必须保持安静,以保证音视频录制质量;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随意开关微格教室设备;不得随意进入教师控制室。

7、微格教室使用过程中设备出现问题,应及时和管理员联系。使用完毕,经管理员检查后,方可离开教室。

8、学生如需拷贝试讲视频,要在任课教师指导下进行,学生不得私自拷贝。

9、学生试讲期间,任课教师要加强指导,不得随意离开。

10、爱护公物,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仍果皮纸屑,保持教室整洁。

11.对不遵守操作规程,随意乱动设备,致使公物损坏者,须照价赔偿。

 

 

 

 


 

录播教室管理办法

录播教室是精品课程、网络课程等视频教材录制专门场所,为了更好地服务教学,提高录播教室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凡使用录播教室的教师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信息技术教育中心统一安排。教师严格按照预约登记时间按时上课。

2.录播教室属于专业设施,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使用,所有使用录播教室的教师须提前联系管理人员,按约定时间到录播教室熟悉设备,做好准备工作。

3.教师课前要做好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除特殊需要外,尽量使用交互式电子白板进行板书。鼓励使用多媒体课件。

4.学生进入录播教室须衣着整洁,听从教师安排入座,自觉遵守纪律。要爱护公共财物,不要触动、移动或拆卸录播教室设备。

5.所有进入录播教室人员不得吸烟、吃东西、丢弃废物,保持录播教室的卫生整洁。

6.录播教室内所有设备,一律不得出借,且不得随便移动或拆卸,管理人员要定期维护和保养设备,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7.自带外接设备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联机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所有操作人员不得改变所有设备的系统设置。

 

 



版权所有@ 陇南师范学院 初等教育学院  电话:0939-3201436   地址:甘肃省成县城关镇陇南路34号(742500)

陇ICP备16000659   
甘公网安备 62122102000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