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师专初等教育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更好地开展学生会各项工作,根据“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三自方针,制订如下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条例,以此来监督、提高学生会干部自身的素质,规范学生干部行为,加强学生干部自身队伍建设。
二、办法
1、以学生会主席为组长,副主席为成员的考核小组,对各部门正副部长、各部门干事进行学期考核。
2、 由办公室做好各种会议记录、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情况等,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3、由纪检部做好每次会议出席情况、每周班级考核统计以及每次大型活动人员安排等,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将考核结果记入干部档案,并反馈给学院及个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考核成绩作为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及下届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
三、细则
(一)个人素质
1、思想政治方面
(1)在任期内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加1分,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加1.5分,转为党员或预备党员的加2分(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在各类政治学习中表现积极者加0.5分,无故席缺者扣1分。
(3)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院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分,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一次扣3分;受到学表扬的一次加0.5分,受到学校表扬的一次加1分。
2、学习方面
(1)学期考试必修成绩不及格,一门扣0.5分。
(2)学期考试必修成绩无补考加0.5分。
3、活动参与及其它
在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得名次的,按等级加0.5—2分(凭获奖证书)。
(二)工作
1、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按期将活动相关材料保存,根据内容酌情加0.5-1分;办公室规定上交的各类文件、总结、计划等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的每人扣0.5分,相关部门负责人扣1分。
2、按时参加各次例会(有事向纪检部请假),学期考核时为全勤加1.5分,若无故不参加应到会议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3次,综合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迟到早退各扣0.5分,请假次数超过3次综合评定等级不能为优秀。
3、在活动中由于非正常原因导致人或物品不能按时到位,相关负责人每人扣1分,出现重大失误的扣2分。
4、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有事须在值班开始前调班,主席团将不定时抽查值班情况,无故不到者扣1分,迟到、早退者扣0.5分;值班期间未经允许将非事务性人员带入办公室给其他人造成影响的扣0.5分,值班期间大声喧哗者每人扣0.5分,值班期间上网玩游戏、聊天者每人扣0.5分,值班结束后未打扫卫生、整理办公用品,未倾倒当日垃圾的每人扣0.5分,考核为全勤加1分。
5、其他违反学生会制度者由考核小组讨论给予酌情扣分。
四、学生干部免职或停职等有关规定
1、凡学生干部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者,予以免职。
2、凡一学期有1门必修课重修,进行内部警告,有2门必修课重修,建议辞去所担任职务。
3、学生会任何一项活动的开展都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工作中因玩忽职守出现重大失误,协管部门的成员负有与活动负责人同等连带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分别计入学生会干部档案或建议其辞职。
4、对于各重要场合,应到而未到或迟到,造成不良影响,经考核小组讨论可责令其停职。
5、学生干部舞弊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记入档案,情节严重的,经考核小组讨论建议辞职,直至撤职。
五、主席团成员的考核参照本条例进行。
六、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生会主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