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团工作 >> 正文
党团工作
学院文明宿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 录入时间:2016/05/16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文明宿舍建设工作的通知》(甘高宣教函(2016)9号)和《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关于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公寓文明宿舍建设工作的通知》(陇师学(2016)1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院公寓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营造“团结和谐、文明高雅、整洁美观、安全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推进我校公寓标准化建设进程,促进我校升本工作,学院将组织全院学生积极开展“学生公寓文明宿舍建设工作”。

一、活动主题:讲文明 爱卫生 促和谐

二、活动要求

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学生分会、班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和我校学生处关于“文明宿舍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努力使我院学生宿舍达到安全、净化、美化、亮化标准要求,成为团结向上、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本次活动将纳入年终考核,作为评优的依据,考核不达标宿舍的学生取消年度各种评优资格。

三、组织领导

组长:张惠玲 张永明

副组长:赵建进 姚 鹏 鹿凤琴

成员:徐丽娜 安永进 杜文渊 颉 静

郭 伟 张利 毛 云

各公寓自查小组

北校区3号公寓

组长:李敏;

成员: 卢晓菁 董巧霞 李艳 尚志华 王唯仪

北校区2号公寓

组长:郭伟

本校区1号公寓

组长:张庭旺;成员: 马国豪

南校区2号公寓

组长:石少康

成员:陈实 牟江南 宋东昊 董奇斌 朱光耀

南校区4号公寓

组长:王腾娜

成员:杨艳艳 陈露露 周秋燕 刘佳敏 庄德梅 赵 静 冯洋洋 张芳丽 蒋小燕

南校区5号公寓

组长:杜玉兰;成员: 安琪 张芳丽 赵佳洁

学生分会公寓检查小组

北校区3号公寓

组长:李敏;成员: 白芯瑜 李小慧 刘萍

北校区2号公寓

组长:卢晓菁;成员:李树云

本校区1号公寓

组长:庄德梅

成员:牟江南 朱光耀 陈实 雍路尧 陈露露

南校区2号公寓

组长:董奇斌

成员:石少康 任浩轩 宋东昊

南校区4号公寓

组长:冯洋洋

成员:王腾娜 刘佳敏 潘瑾 李美

南校区5号公寓

组长:杨艳艳;成员: 蒋小燕 张亮 牛丽萍

四、活动时间及过程安排:2016年5月10日—6月10日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5月10日—6月15日)

以党团组织和班委会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厅和我校学生处关于“文明宿舍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大力宣传活动的意义,营造气氛,提高认识。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月15日—6月25日)

党团员和学生干部带头,排除宿舍安全隐患,整治“脏、乱、差”现象。各公寓自查小组,从活动开始之日起,就要经常督促检查本公寓宿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阶段:检查评比(5月25日—6月30日)

学生分会公寓检查小组每周检查两次,月底再组织一次大检查,对问题宿舍进行复查,及时向全学生院通报检查结果,表扬先进,批评后进。

第四阶段:表彰上报(6月5日—6月10日)

汇总多次检查、复查材料并与公寓管理员沟通,评选出“文明宿舍”。在学院表彰的同时,向学生处上报总结材料。

附件:

1、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文明宿舍建设工作的通知

2、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关于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公寓文明宿舍建设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版权所有@ 陇南师范学院 初等教育学院  电话:0939-3201436   地址:甘肃省成县城关镇陇南路34号(742500)

陇ICP备16000659   
甘公网安备 62122102000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