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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院长工作职责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 录入时间:2016/03/11

1、 全面负责本院的教学、科研、行政、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及专业建设等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本院(系)正确贯彻执行。

2、根据学校工作要求,主持制订本院发展、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建本院学术委员会,并在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主持开展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技术职务评审以及教学、科研课题评审的有关工作。

4、主持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审定本院各专业教学计划、科研工作计划、招生计划和本院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

5、负责学院教职工岗位聘任、考核及有关评优、奖惩工作。

6、建立和完善本院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办法,提高学院各种经费的使用效率。做好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

7、完成学院行政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以及学校党委和校长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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